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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根據(jù)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公布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、國務院決定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(2023年版)>的通知》國辦發(fā)〔2023〕5號、《湖南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公布<湖南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(2023年版)>的通知》(湘政辦發(fā)〔2023〕31號)、《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<懷化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(2023年版)>的通知》(懷政辦發(fā)〔2023〕18號)要求,結合本地實際,在2023年8月底前,做好本地編制公布行政許可事項清單。
2.行政許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經(jīng)濟社會事務的重要手段。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,是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優(yōu)化營商環(huán)境的重要舉措,有利于明晰行政許可權力邊界、規(guī)范行政許可運行,為企業(yè)和群眾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審批環(huán)境,對于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(xiàn)代化意義重大。
3.編制全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有利于構建分級負責、事項統(tǒng)一、權責清晰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體系,將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,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違法實施行政許可。
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公布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、國務院決定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(2023年版)>的通知》國辦發(fā)〔2023〕5號、《湖南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公布<湖南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(2023年版)>的通知》(湘政辦發(fā)〔2023〕31號)、《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<懷化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(2023年版)>的通知》(懷政辦發(fā)〔2023〕18號)
(一)組織相關單位認領事項。明確清單編制相關工作要求,組織縣直相關單位結合實際情況認領《湖南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(2023年版)》中實施機關涉及縣、鄉(xiāng)鎮(zhèn)的事項,并在與相關單位多輪溝通討論的基礎上,形成了《溆浦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(2023年版)(征求意見稿)》。
(二)召開會議協(xié)商溝通、征求意見。一是經(jīng)報請縣政府同意,先后召開相關編制部門分管領導會議、編制部門工作調度會,聽取相關單位、編制人事司法等機構職能部門意見建議,為做好編制工作進一步統(tǒng)一了思想、化解了難點、提升了操作性。根據(jù)會議要求和各單位反饋意見對征求意見稿進行了修改完善。二是7月24至8月12日將《溆浦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(2023年版)(征求意見稿)》在縣政府門戶網(wǎng)站全文公布,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,經(jīng)縣審改辦審核后最終形成送審稿。8月17日,通過縣司法局的合法性審查,8月26日,經(jīng)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審核簽發(fā)、發(fā)布實施。
《溆浦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(2023年版)》共從市清單中認領249項,其中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、國務院決定設定由溆浦縣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243項,地方性法規(guī)、省級政府規(guī)章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6項,共涉及縣發(fā)展和改革局、縣教育局等29個縣直單位。